辽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水、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LYHJZB2012—022JS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给水、排水工程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投资字【2010】31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均为 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河西草房、西安区医院东地块、阳光新城(丘下棚户区)、璞真园、站西B;
2.2 招标范围:市政管网、给水、排水工程;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 辽源市市区内 ;
2.4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2 年 6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2 年 12 月 30 日,工期 196 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 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 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外省施工企业还需到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08]14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到辽源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投标备案手续,将备案合格通知单报送招标办备案,(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5 月 22 日至 2012 年 5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持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招标人在收到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6 月 12 日 9 时,地点为 辽源市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辽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七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1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辽源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 东吉大路(吉盛花园高层)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李恩峰
电 话: 0437-3232988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源市龙山区齐宁路15号
邮 编: 136200
联系人: 李文平
电 话: 0437-3116563
传 真: 0437-3116563
|